(本地)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省高院发布6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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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评价、指导作用和警示教育意义,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当天,省高级人民法院筛选出近年来严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6个典型案例。这六起案件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特别是能够反映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犯罪的新趋势和动向,拉拢、引诱、吸收和教唆青少年犯罪以及恶势力渗透未成年人的问题突出,值得高度重视。公布这些典型案例,一定要郑重警告那些潜在的违法者,千万不要伸手对未成年人作恶。如果他们一伸手,就会被抓,被严惩,被严惩。
案例一:石某某故意杀人强奸
2017年12月20日12时许,被告人石某某(案发时16岁)在某村健身广场附近,欺骗正在村里郭家玩耍的石某(13岁,智障儿童)。他想强奸。世茂说他会告诉他父亲这件事。为怕事情败露,世茂把世茂的手捆起来,用刀捅了一下,在他的腹部和颈部割了数
法院经审理裁定,被告人石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被判强奸罪,判处一年监禁;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赔偿42944元。
【典型意义】鉴于被告人石某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人民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判处被告人石某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它充分体现了依法严惩针对未成年人的严重暴力犯罪和性侵害的精神,给予未成年被告人悔过自新的机会,真正做到了“教育、感化、挽救”
案件二:宋某某故意杀人罪
被告人宋某某(案发时15岁)与被害人张某某是同班同学。2018年3月9日晚,自习结束后,两人因小事吵架撕破脸,被同学劝退。此后,双方同意通过战斗解决此事。同年3月11日晚10点左右,张某某与宋某某及其兄弟宋某某一起聚集王某某等人,前往一条巷道发生肢体冲突。第二天7点40分,老师离开教室后,宋某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在张某某脖子后面砍了一下。随后,宋拨打110报警,并在案发现场被捕。张某某获救后死亡。
经审理,法院裁定被告人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典型意义】本案是典型的校园欺凌引发的严重暴力犯罪。在审判过程中,一审法官和二审法官尽最大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分析犯罪原因,认识其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指出他们今后应该努力的方向。通过跟踪和帮助,他们可以尽快回归家庭和社会。
案例三:秦某某强奸、诽谤儿童
2016年4月,被告人秦某某(案发时24岁)以拍照为由,将从学校回家的被害人刘某某(女,10岁)诱骗至树林内,殴打并强奸了刘某某。2018年12月,被告人秦某某跟踪放学后独自行走的被害人何某某(女,10岁),将被害人诱骗至某家庭医院北侧的森林内拍照,猥亵被害人何某某。
法院经审理裁定,被告人秦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十年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此案再次提醒父母和朋友,一定要高度重视未成年子女的日常安全。
案例四:刘某某贩毒案
2018年7月初,被告人刘某某(作案时未成年)发现有人在qq群推送“直接招货”等信息,然后与绰号“如何解决后顾之忧,只为发财”的人取得联系,并承诺帮他运输违禁品获取报酬。拿到8000元的前期费用后,他开车带着毒品去了某个城市。同年9月2日,刘到达某市运送毒品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查获两包净重697克的毒品。
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
【典型意义】被告刘某某法律意识淡薄,明知是为他人运输毒品,但还是侥幸,无视国家法律,最终得到法律制裁。
案例五:刘某某等人涉恶案
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高某某、刘谋1、刘谋2(均为未成年人)和刘谋3(单独处理)长期聚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反复进行强行拿别人手机、随意殴打他人、欺凌部分学生和社会青年等违法犯罪活动。根据相关规定,该案被列为恶势力犯罪。
经审理,法院裁定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其他被告也因其罪行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此案的审理为家长、学校和社会防范和应对此类事件敲响了警钟。在做好教育学习的同时,要做好心理疏导和疏导工作,防止学生受到校园欺凌和严重暴力犯罪的伤害,防止学生因校园欺凌事件而产生心理扭曲,从而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案例六:胡某、陆某等人介绍卖淫案件
2018年初,李某某等人为了达到侵占酒吧经营权的目的,想挤走一家酒吧的合伙人,于是聚集了胡某某、陆某某、焦某某等20多名被告,在酒吧寻衅滋事,造成两名合伙人轻伤。
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陆某某、胡某某、尹某某、金某某、张某某、潘某某等。,经过预谋,交叉作案,通过微信联系客户,多次介绍李等人卖淫,所得全部挥霍一空。
经审理,法院裁定,被告人胡某、陆某分别犯寻衅滋事罪、介绍卖淫罪,共同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其余被告也因其罪行被判处两年零六个月至一年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典型意义】本案建议家长和学校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让未深入世界的孩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自觉抵制享乐主义的侵蚀,尊重自己、爱自己,谨慎交友,绝不放纵自己追求奢侈生活,甚至不惜以犯罪为代价。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硕
标题:(本地)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省高院发布6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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